一、申報內容
2022年深圳市專利運用提升項目
二、設定依據(jù)
(一)《廣東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辦公室轉發(fā)廣東省財政廳關于下達第一批中央財政2021年服務業(yè)發(fā)展資金(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的通知》(粵市監(jiān)辦發(fā)〔2021〕1427號);
(二)《廣東省知識產權局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落實專利轉化專項計劃助力中小企業(yè)創(chuàng)新發(fā)展的實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粵知〔2021〕31號);
(三)《廣東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規(guī)范中央財政服務業(yè)發(fā)展資金(專利轉化計劃專項)使用的通知》(粵市監(jiān)知促〔2022〕28號)。
三、補助范圍與標準
本項目為后補助項目。對深圳市中小微企業(yè)通過專利轉讓、許可或作價入股,從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企業(yè)獲得技術成果,并依法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備案的,按照不超過實際許可、轉讓、作價入股金額的5%給予補貼,本項目每個申請人年度補貼金額不超過50萬元。
本項目預算總額320.9285萬元。符合條件的補貼申請總額超出預算總額時,按照預算總額(320.9285萬元)除以經受理審核符合條件的補貼申請總額的比例進行統(tǒng)一折算。
四、申請條件
申請人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一)申請人是在深圳市行政區(qū)域內(含深汕特別合作區(qū))依法登記注冊的中小微企業(yè);
(二)申請人通過專利轉讓、許可或作價入股的方式,從國內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或企業(yè)獲得技術成果,并依法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備案,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時間或者專利轉讓登記時間(以手續(xù)合格通知書為準)在2021年1月1日之后。
五、申請材料
申請人通過本指南公布的申報系統(tǒng)(網址附后)在線填報信息,并上傳下列材料。
(一)補助項目申請表;
(二)申請人主體資格相關材料、委托情況申明表(參照申報系統(tǒng)中的材料清單自檢范本模板)。
(三)符合補助條件的專利許可事項清單、專利轉讓事項清單、專利作價入股事項清單、相關合同、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有關專利權屬變更《手續(xù)合格通知書》或者《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證明》等佐證材料;
上述事項清單(許可、轉讓或作價入股)模板可在申報系統(tǒng)下載填寫,加蓋企業(yè)公章,上傳時需附可編輯電子表格文件(et、xls、xlsx等格式)。
(四)符合申請條件的相關合同對應實際支付專利許可、轉讓費用的交易票據(jù)、轉賬憑證或銀行回單等相關材料。
除有特別說明外,申請材料均提供原件的彩色掃描電子件(pdf格式),須內容清晰,幅面(邊界)完整。同一專利或者合同(許可、轉讓等)的材料單獨放在一個文件夾里,文件夾名稱要容易區(qū)分,例如“甲公司202210123456.7號專利轉讓材料”“乙公司……號專利許可材料”“丙公司……號專利作價入股合同材料”等。
六、受理事宜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二)受理時間:2022年5月9日09:00至2022年5月20日18:00。
(三)申報方式
實行網上在線申報。在受理時間內,申請人在指定申報系統(tǒng)按要求提交材料完成申報,無需提交紙質材料。申報系統(tǒng)網址為https://amr.sz.gov.cn/mrasgas/sfc-company/#/apply/check-info?itemId=MB2C927393144212502F001440300,建議使用360(極速模式)、火狐等瀏覽器軟件。登錄申報系統(tǒng)后,選擇辦理情形“2022年深圳市專利運用提升項目”,閱讀并勾選同意《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服務條款》內容,點擊“下一步”進入申報頁面。
或者,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在“切換區(qū)域”欄選擇“深圳市”,在“部門”欄選擇“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點擊“公共服務”,找到本項目進入申報;或者,直接搜索“2022年深圳市專利運用提升項目”,選中點擊后進入申報頁面。
進入申報頁面后,將本指南列明的全部材料按系統(tǒng)提示逐項上傳。
七、主要流程與注意事項
(一)主要流程
市場監(jiān)管局發(fā)布申報指南——申請人網上申報——市場監(jiān)管局受理初審(包括必要的補正程序)——多部門聯(lián)合信用核查及集體審議——公示擬補助方案(5個工作日)——資金預算申請與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