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剛剛過完37歲的生日
有人說深圳是中國最牛的80后
因為它年紀輕輕便穩(wěn)占中國一線圈
因為它有句名言“來了就是深圳人”
因為它蟬聯著中國人口吸引力的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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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問這是為什么?
我會告訴你!這里經濟好 條件好
還有!政策好??!
人才是經濟社會發(fā)展的第一資源
也是創(chuàng)新活動中最為活躍、最為積極的因素
2016年3月,為落實中央《關于深化人才發(fā)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中發(fā)〔2016〕9號),深圳市委市政府出臺了《關于促進人才優(yōu)先發(fā)展的若干措施》(深發(fā)〔2016〕9號),堅持人才優(yōu)先發(fā)展,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以求最大限度激發(fā)人才創(chuàng)新創(chuàng)造創(chuàng)業(yè)活力?!度舾纱胧飞婕案呔饩o缺等各類人才的培養(yǎng)與引進、創(chuàng)客之都的建設、人才評價和流動機制的完善、釋放市場活力和發(fā)揮用人主體積極性、人才安居保障、優(yōu)化人才服務等內容,尤其在高層次人才的培養(yǎng)與引進方面,《若干措施》有較大突破。
這不!又有關于深圳人才的好消息
《關于深圳市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發(fā)放有關事項的通知》
公布了!
也就是說
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可以開始按圖索驥
申請獎勵補貼了
為實行更具競爭力的高精尖人才培養(yǎng)引進政策,做好深圳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和杰出人才工作經費發(fā)放工作,深圳市人社局、市財委、市住建局共同發(fā)出這一《通知》。
這一《通知》自9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5年
人才們 趕快搬個小板凳
聽人社君給你講講
發(fā)放對象、發(fā)放條件、發(fā)放標準及方式 、發(fā)放流程
等重要事項吧
● 2016年3月23日(含當日,下同)后深圳新當選的兩院院士和新引進的杰出人才(以下簡稱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
● 2016年3月23日后經認定的國家級領軍人才、地方級領軍人才、后備級人才和海外A類、B類、C類人才(以下統(tǒng)稱為高層次人才),可以作為申請人申請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
2016年3月23日后深圳當選的兩院院士和引進經認定的杰出人才,所在用人單位可作為申請人申請杰出人才工作經費。
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申請獎勵補貼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深圳全職工作(合同約定每年在深工作時間不少于9個月)。
2.未享受面積200平方米左右免租10年的住房政策。其中,杰出人才還應在人才認定的有效任期內。
國內高層次人才和海外高層次人才申請獎勵補貼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深圳全職工作。
2.在我市依法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首次申請的,不少于3個月(不含補繳,下同);申請續(xù)發(fā)的,每次連續(xù)繳納不少于12個月。
3.在人才認定(確認)的有效任期內。
4.未享受深圳購房優(yōu)惠政策。
其中,地方級領軍人才、后備級人才還應當具有深圳戶籍。
用人單位申請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工作經費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需在深圳依法注冊登記。
2.與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
3.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在深圳全職工作。
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獎勵補貼標準為600萬元;國家級領軍人才和A類人才,獎勵補貼標準為300萬元;地方級領軍人才和B類人才,獎勵補貼標準為200萬元;后備級人才和C類人才,獎勵補貼標準為160萬元。獎勵補貼按五年任期分次發(fā)放,每任期年度每人發(fā)放1次,每次發(fā)放最高金額分別如下: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為120萬元;國家級領軍人才和A類人才為60萬元;地方級領軍人才和B類人才40萬元;后備級人才和C類人才32萬元。
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工作經費標準為100萬元,一次性發(fā)放至用人單位。
1.獎勵補貼。高層次人才申請獎勵補貼的,應由所在單位向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申請表》一式兩份;
(2)與深圳的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收復印件并驗原件);
(3)市住房建設部門出具的購房優(yōu)惠政策享受情況證明;
(4)深圳稅務機關出具的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
(5)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護照、回鄉(xiāng)證、臺胞證等,收復印件并驗原件)。有效身份證明發(fā)生變更的,應當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6)審核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輔助材料。
獎勵補貼應當在認定后一年內首次申請(2016年度認定的可在2017年底前首次申請),并在其后4個年度內連續(xù)分別申請完畢,逾期未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該年度獎勵補貼。
每人每任期年度僅限申請1次
不符合發(fā)放條件的不予發(fā)放該年度獎勵補貼
2.工作經費。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的所在單位申請工作經費的,應由所在單位向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杰出人才工作經費申請表》一式兩份;
(2)企業(yè)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其他單位提供注冊登記證書或者法人證書(需按相關要求完成年檢,收復印件并驗原件);
(3)與全職在深圳工作的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收復印件并驗原件)。
工作經費應當在兩院院士當選或杰出人才認定后一年內申請(2016年度當選或認定的可在2017年底前申請),逾期未申請視為自動放棄。
申請材料齊備的,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應當受理,并在接收材料的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核意見。
對審核合格的,在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按照財務有關規(guī)定,在次月將獎勵補貼資金撥付到申請人指定賬戶。
申請人在有效任期內終止在深工作或被取消高層次人才資格的,獎勵補貼終止發(fā)放。
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終止在深工作或被取消認定資格的,其所在單位應當將工作經費支出及結余情況書面反饋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并按規(guī)定退回剩余工作經費。
下面我們就來看下具體的要求
那補貼應該怎么使用呢?
主要分兩種情況
獎勵補貼由人才自主支出使用
? 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由高層次人才本人自主支出使用;
? 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工作經費由所在單位按相關資金管理規(guī)定,用于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科研工作。
● 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工作經費下達后,原則上只允許結轉使用兩年,所在單位應據此做好支出計劃;
● 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所在單位為預算管理單位的,工作經費由財政部門直接下達資金指標到所在單位;
● 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所在單位非預算管理單位的,工作經費撥至所在單位監(jiān)管銀行賬戶,按支出范圍和用款計劃使用。
這里要特別提醒的是
不同情形的處理
在2016年3月23日后仍處于任期內,且符合深圳人才安居政策規(guī)定享受購房補貼的國內高層次人才和符合《孔雀計劃》規(guī)定享受獎勵補貼的海外高層次人才,按新標準發(fā)放剩余任期年度的獎勵補貼。
注意!
這類人群不能重復享受深圳人才安居政策規(guī)定的購房補貼和《孔雀計劃》規(guī)定的海外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
2016年3月23日后新認定的國內高層次人才和海外高層次人才,若正在領取購房補貼或房改住房補貼,可在市住房建設部門辦理變更手續(xù)后申請改領獎勵補貼。
注意!
核發(fā)獎勵補貼金額時應扣減
其已領取的購房補貼或房改住房補貼金額
變更手續(xù)只能辦理一次
2016年3月23日后新認定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已領取海外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的,可按新標準補差。高層次人才類別和等級變更的,可按新類別、新等級獎勵補貼標準予以發(fā)放,但應扣除原類別、原等級已領取的獎勵補貼或購房補貼。
同時為國內高層次人才和海外高層次人才的
不能重復享受獎勵補貼
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不能同時申請獎勵補貼和深圳市產業(yè)發(fā)展與創(chuàng)新人才獎。外地轉入深圳的“千人計劃”人才按現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不過有種情況要注意哦!
據介紹,市住房建設部門負責審查申請人購房優(yōu)惠政策享受情況、審核2016年3月22日前認定且在2016年3月23日后仍處于任期內的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申請情況,并出具相應證明。
對按本通知規(guī)定享受獎勵補貼的國內高層次人才,終止發(fā)放其2016年3月23日后剩余任期的購房補貼。
《通知》要求,申請人及用人單位應當對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負責,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一旦發(fā)現資料有問題
那可就嚴重了哦!
對利用虛假材料和信息申請的,取消其發(fā)放資格,并將不良行為記錄提供給相關征信機構。
如獎勵補貼和工作經費尚未發(fā)放,應取消其申請資格;如已發(fā)放,還應責令其退還或追繳,并對其依照相關規(guī)定處理。
同時5年內不再受理其獎勵補貼和工作經費的申請。申請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申請人及用人單位退還已領取資金的,應當按規(guī)定一次性退回指定賬戶,并將退款憑證送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備案等。
對了!申請途徑是啥?
超級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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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首頁“網上申報”板塊,進入“深圳市高層次人才服務信息系統(tǒng)”
去哪里提交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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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8005號深圳人才園行政服務大廳17-18號窗口
電話:2603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