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根據(jù)《光明區(qū)關于實施光明科學城“人才高地計劃”的若干措施》(深光發(fā)〔2022〕1號)和《光明科學城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專項行動方案》(深光人才〔2022〕2號)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2023年度光明科學城出站博士后生活資助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2022年6月8日以后出站,工作期滿考核合格,經(jīng)全國博管辦、廣東省、深圳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門批準出站的博士后。
2.已申請深圳市出站博士后科研資助,并經(jīng)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通過。
3.出站后繼續(xù)在原博士后站點設站單位全職工作,承擔在站期間相關項目研究工作,并與該單位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
4.上述博士后站點設站單位,注冊地在光明區(qū)。
二、資助標準
經(jīng)單位自主推薦,出站留下繼續(xù)承擔本項目科研的博士后延長支持期,給予為期3年、每年10萬元的生活資助,推薦名額實行總量控制。
三、申報材料
四、辦理程序
1.申報。申報人按要求整理相關材料,提交至博士后出站接收單位。
2.單位審核。博士后出站接收單位對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要求并同意推薦的申報人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
3.單位提交。公示期滿無異議,在受理截止日期前,按要求將紙質材料報送至光明區(qū)公共服務平臺958(2),電子版發(fā)送至指定郵箱zzbrczx@szgm.gov.cn。
4.受理。區(qū)委組織部對符合要求的申報予以受理,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guī)定的退回原單位,并告知其在3個工作日內重新補充申報材料,逾期未完整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5.審核。區(qū)委組織部對已受理的申報進行審核。
6.公示。對審核通過的申報人,在光明區(qū)政府在線公示5個工作日。
7.資金發(fā)放。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經(jīng)核實不成立的,按程序發(fā)放出站博士后生活資助。
五、受理時間
2023年10月30日—11月3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六、受理地址
深圳市光明區(qū)牛山路與德雅路交匯處公共服務平臺958(2)。
七、注意事項
1.申報資料及相關要求詳見《光明科學城出站博士后生活資助申報指引》(附件3)。
2.區(qū)委組織部從未指定、委托、聯(lián)合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與第三方機構合作開展出站博士后生活資助申報業(yè)務。
3.已入選上級人才計劃的人才,在支持期內不得申請光明科學城出站博士后生活資助,本級人才計劃對同一人才按“就高不重復”原則予以支持。
4.此事項每年受理一次,逾期不予受理。
5.咨詢電話:0755-88214487。
中共深圳市光明區(qū)委組織部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