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 發(fā)<深圳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的通知》(深府辦函[2013]37號)規(guī)定,現(xiàn)對2014年第十九批(信息申報時間:2014年11月1日至 2014年11月15日)在職人才引進申報信息分值為100分以上(含100分)的人員,共計5248人予以公示(名單附后)。
公示時間為2014年11月18日至2014年11月24日。公示結果將于11月26日至27日公布。公示期 間,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xiàn)申請人存在虛假申報情況的,可憑相關證明材料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訪窗口(深南中路新城大廈1樓)當面舉報或撥打電話進行舉報。反映情況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反映人應提供真實姓名、聯(lián)系電話、家庭地址或工作單位,以示負責。對所反映情況, 我們將嚴格保密,認真調查。經調查屬實,將取消被調查人的在職人才引進申請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請公示人員按照人才引進業(yè)務申報系統(tǒng)打印的材料清單,參照《2014年度深圳市在職人才引進操作指引》準備材料,由呈報單位(即所在用人單位或委托的代理機構)在書面材料受理時限內提交至市、區(qū)人力資源部門。
呈報單位及個人須確保所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對于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公示人員申報資格。對于呈報單位及個人存在《深圳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第二十、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行為的,將根據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