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2021年度深圳市科學技術獎市長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和科技進步獎四類獎項于4月2日啟動申請,請有意參評者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填報和資料受理。網絡填報時間:4月2日至5月16日(截止至18:00),逾期不再受理。
項目受理時申請單位無需提交紙質申請材料。申請單位在網上填報受理時限內登錄深圳市科技業(yè)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申請書,上傳電子掃描版申請附件(復印件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點擊“簽字蓋章頁打印”,將打印文件簽字蓋章后掃描上傳、提交(完成提交后,系統受理狀態(tài)為“待窗口受理”)。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發(fā)揮重要作用的科技成果,參評 2021年度市科學技術獎的技術發(fā)明獎或者科技進步獎,需在系統中標注“防控疫情成果”,第一完成單位需提供情況說明作為附件,該類成果可不受推廣應用滿兩年以上、項目需結題驗收的限制,請申請者按照附件申請指南的要求填報。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員會
2021年3月25日